línㄌㄧㄣˊ
部首:米 部外笔画:6 总笔画:12 UNICODE:7CA6
五笔:OQAH|OQGJ 仓颉:FDNIQ 郑码:UFRM 四角:90259
笔画顺序:点、撇、横、竖、撇、捺、撇、横撇/横钩、点、横、撇折、竖
注解:【廣韻】力刃切【韻會】良忍切,𠀤音吝。【說文】鬼火也。兵死及馬牛之血爲粦。【博物志】戰鬭死亡之處有人馬血,積年爲粦,著地入草木,如霜露不可見。有觸者,著人體便有光,拂拭卽散無數。
又【韻會】或作燐。【淮南子•𣲆論訓】久血爲燐。
又【陳思王•螢火論】或謂之燐。【詩•豳風•熠燿宵行•傳】燐也。燐,螢火也。【陸佃云】燐火之微名,故此兩者通謂之燐。【集韻】或作䗲。
又【韻會小補】離眞切,音鄰。
又里忍切,音嶙。義𠀤同。 【說文】本作㷠。
兵死及牛馬之血爲粦。粦,鬼火也。从炎、舛。良刃切〖注〗徐鍇曰:“案:《博物志》戰鬬死亡之處,有人馬血,積中爲粦,著地入艸木,如霜露不可見。有觸者,著人體後有光,拂拭即散無數,又有吒聲如鬻豆。舛者,人足也。言光行著人。”文八 重一
(粦)兵死及牛馬之血爲㷠。列子天瑞曰。馬血之爲轉鄰也。人血之爲野火也。張注。此皆一形之內自變化也。淮南氾論訓曰。老槐生火。久血爲燐。許注。兵死之士血爲鬼火。見詩正義。高注。血精在地暴露百日則爲燐。遥望炯炯若然火也。又說林訓曰。抽簪招燐。有何爲驚。高注。燐血似野火。招之。應聲而至。血灑汙人。以簪招則不至。博物志。戰鬥死亡之處有人馬血。積年化爲粦。粦著地入草木皆如霜露不可見。有觸者。著人體便有光。拂拭便散無數。又有吒聲如煼豆。㷠、鬼火也。詩東山。熠燿宵行。傳曰。熠燿、燐也。燐、熒火也。熒火謂其火熒熒閃䁑。猶言鬼火也。詩正義引陳思王螢火論曰。熠燿宵行。章句以爲鬼火。或謂之燐。章句者、謂薛君章句。是則毛、韓古無異說。毛詩字本作熒。或乃以釋蟲之熒火卽炤當之。且或改熒爲螢。改粦爲䗲。大非詩義。古者鬼火與卽炤皆謂之熒火。絕無螢字也。㷠者、鬼火。故从炎舛。从炎舛。錯曰。舛者、人足也。按詩言宵行、謂其能相背而行。良刃切。十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