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一个地方呆久了,就向往着出去走走,然而现今旅游业的过分繁荣,使得无论著名还是不著名的景点都是游人如织,名胜的风景成为人海的风景,总让一些怀着雅兴而来者败兴而归。于是,在一个天空飘着针一般细雨的双休日,我走进冬天的田野。
冬天的田野,以它的固执袒露着惊人的真诚,每一寸泥土都饱含着神圣不可渎犯的原始美。田间阡陌只是一道道深浅不一的灰色划痕。秋霜里颓腐下来的庄稼茬规则地点缀在空旷的田野上,恬静而凄美。收割后的土地,象一位刚刚解除了痛楚的产妇/正安祥地躺在那里/那睡态,让我想起劳累一生的母亲。这是我曾写过的一首诗的起句。我曾在大别山区的一个小村子插队八年。八年时光里,我在田野上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倾听着沟渠的汨汨流水,目送着纷飞不止的鸟群,并由此而亲近庄稼,了解农活,学会说和年成相关的语言,体会和感受到了那里的乡亲千古以来一承不变的生存形式和他们在那形式中所表现出的给别人的温馨与善良,对自己的麻木和忍耐。如今想到这些,我虽没有最终成为田野上的一名耕耘者,但一种淡淡的挂念和感觉却时时伴着我,在心底默默流动、叠加、淤积、沉淀。八年的插队生活给予我的就是这样一种温暖。让不着边际的心找到了载体,让飘忽不定的情感得到了寄托,让凝滞固塞的思念得到升华。
在一块地里,我看见一位老农正在耧耙着脚下刚刚翻过的泥土。他弯着腰,认真地劳作着,空旷的土地使他看上去很小。很孤单。而那位老农似乎并没有感觉这些,依然只是沉默着不停地耧耙着泥土。一种撕裂的温柔。一种相互消耗又相互滋的爱。目睹眼前这一场景,我突然想到自己已出版的乡土诗集《家园之恋》,想到了很多文人墨客有关土地的诗文,我不敢说别人什么,而我自己,或多或少,我总是感到一种内疚的。今天,我们看到的田野的诗文,都已是十二分的诗意化了,可那真正从土地深处溢入生活营养了人生的东西,却被写诗文的笔忽略去了。尽管也写出田野上生发的苦难,咸涩的泪,红得如枫的血,然那土地对泪和血的吸收却是不见了的,至于血泪在和土地融合之后,新的温馨的丰沃,也是很少有人看到了。正如一位作家所说:“只有在大都市住腻的当儿,我们才会想到村落,而想到的那个村落,除了田园的诗情,对农民的愁情是决然不会有的。”是啊,“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也许只是在写书本上吟哦在孩子们的口中。
不是故弄玄虚或危言耸听,我们这些都市里生活的人在情感深处都潜伏着对以往或现时乡村的眷念和怜悯,无论我们怎样卡拉OK招手打“的”炒股摇奖红灯停绿灯行地陶醉奔忙于其中,我总觉得那是暂时的忘却与挥霍;一旦视角心灵被属于乡村的意象牵连,触景生情地相思即会顷刻间洋溢身心。不是吗?我们曾经远离或者背叛过我们的出生地而步入城镇。然而,我们能马上褪掉自己的胎记吗?它永远是血肉相连的基因承接过程,沿袭的决不止于一两代人。我们不是忘恩负义的冷血动物,于是,我们的思想便会遭受无数折磨,生存就有了凝重的负疚感。因此,我总觉得有一种呼唤和呐喊,呼唤什么?呐喊什么?都装在我的心里,我却又解释不清。但总感觉这里面似有一种可称作“场”的神秘凝聚力,叫人久违之后每一念及,心中便会油然而涌起“归去来兮,田园将芜”的无边感慨。
站在冬天的田野之上,让一颗被挤扁了的心在这儿复原;在繁华中负重得久了,就到田野上来躺一躺,让灵魂在这里获得些许松弛和静养。感受田野,就是感受纯粹。如此,即便再一次回到都市的繁嚣和喧嚷,精神与生命,获得的将是双重回归,而曾一度津津乐道的所谓“都市境界”、“都市品位”已荡然无存,不得不对它的浅薄做出某种无奈的批判,同时也为终日咀嚼身边小小的悲观而感到羞愧。
这篇文章借着“冬天的田野”将农村与城市做对比、将纯粹与喧哗做对比,文末揭示主旨——复原一颗被挤扁的心、让身处都市的人们静养各自的灵魂。此外,文本语言成熟老道,值得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