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

【词语】人民公社

【拼音】rén mín gōng shè 
【注音】ㄖㄣˊ ㄇㄧㄣˊ ㄍㄨㄙ ㄕㄜˋ



词语解释

  1. 全称为“农村人民公社”。一九五八年在我国农村建立起来的政社合一的组织,既是我国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又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在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后,已逐步解体,其基层政权组织的职能,已由重新建立的农村乡镇政府机构所取代。

    外语翻译

    • 英语:people's commune
    • 德语:Volkskommune (S, Wirtsch)​
    • 法语:commune populaire

    国语词典

    1. 大陆原有农村中政社合一的组织。由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联合而成,组织体系分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规定生产资源一律收归公有。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后来发生农村经济危机,中共采取若干修正措施。并于民国七十二年透过修宪,确定将政社合一改为政社分开,人民公社体制遂告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