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律

【词语】十二律

【拼音】shí èr lǜ 
【注音】ㄕㄧˊ ㄦˋ ㄌㄩˋ



词语解释

  1. 古乐的十二调。阳律六: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亡射;阴律六:大吕、夹钟、中吕、林钟、南吕、应钟。共为十二律。

    国语词典

    1. 相传为黄帝的乐官伶伦利用竹筒长短造成发音高低不同的原理,而定出的声律准则。分为阳律六: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阴律六:林钟、南吕、应钟、大吕、夹钟、中吕。
      1. 也称为「十二宫」。

    网络解释

    1. 十二律
      1. 十二律,是一种律制。即从黄钟律标准音起,按照三分损益法,将一个八度分为十二个不完全相等的半音的一种律制。《国语·周语下》伶州鸠论乐称“律吕不易”。《后汉书·律历志上》载:“元和元年,待诏侯钟律殷肜上言:‘官无晓六十律以准调音者。故待诏严崇具以准法教子男宣,宣通习。愿召宣补学官,主调乐器。’诏曰:‘崇子学审晓律,别其族,协其声者,审试。不得依托父学, 以聋为聪。声微妙,独非莫知,独是莫晓。以律错吹,能知命十二律不失一, 方为能传崇学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