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自留地
【拼音】zì liú dì
【注音】ㄗㄧˋ ㄌㄧㄨˊ ㄉㄧˋ
词语解释
- [plot of land for personal needs;private plot;family plot] 中国在实行农业集体化以后留给农民个人经营的少量土地,产品归个人所有
外语翻译
- 英语:private plot allocated to an individual on a collective farm
- 德语:Privatparzelle
国语词典
- 大陆地区指留给农民自己经营,产品归个人所有的土地。
网络解释
- 自留地 (农业术语)
- 自留地是中国农业合作化以后,为照顾社员种植蔬菜和其他园艺作物的需要,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少量土地。其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使用权由农民以户为单位行使。每户使用的自留地的数量,一般不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的百分之五。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规定,自留地一般占生产队耕地面积的百分之五到七。1981年3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国家农委《关于积极发展农村多种经济的报告》的通知中指出:“不搞包产到户的地方,可以因地制宜,适当扩大自留地、饲料地,两者面积的最大限额,可达生产队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十五”。自留地的使用者对自留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在自留地上建房、葬坟、挖坑和取土。在遇国家征用和集体调整时有义务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