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
【词语】首府
【拼音】shǒu fǔ
【注音】ㄕㄡˇ ㄈㄨˇ
词语解释
- [capital] 行政区域的主要城市;现在多指自治区或自治州政府所在地
外语翻译
- 英语:capital city of an autonomous region
- 德语:Regierungssitz (Provinzebene)
- 法语:chef-lieu, capitale
国语词典
- 行政区域的主要城市。旧时称省治所在地。
网络解释
- 首府
- 首府,在中国行政区划概念中,通常特指我国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中心。
- 在我国,“首府”为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中心,我国自治区和自治州的行政中心都称作首府。例如,自治区中的内蒙古自治区的呼和浩特市、宁夏回族自治区的银川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乌鲁木齐市等,以及自治州中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等。
- “首”作为形容词包含有“首要的”、“重要”的含义,就“府”的涵义而言,含有驻地的意思。
- 在外语环境中(如欧系语言),首府通常翻译为“Capital”,例如在美国,“首府”常指联邦成员政府所在地(美国各州的首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