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只聪明的小狗,我给它起了个响亮的名字——“乐乐”。
这条小狗非常漂亮,它身穿雪白的“连衣裙”,头上长着一对向下耷拉着的大耳朵,圆圆的脸上长着两只黑葡萄似的眼睛,水灵灵的。湿漉漉的鼻子下面长着一张大大的嘴,嘴里长着两排锋利而又洁白的牙齿,身子后面拖着一条短尾巴。当它高兴的时候,尾巴就会来回摇,生气的时候,尾巴上的毛和全身的毛都竖起来,好威风。“乐乐”长得可真漂亮!
“乐乐”长得不仅漂亮,而且还非常通人性。
每天我放学回家后,它就会把我的托鞋叼来,让我穿。有一次,我带它出去玩,它看见一条大黄狗凶狠地瞪着我,像是要一口把我吃掉似的。“乐乐”一见,便挣脱狗链,勇敢地向前跑去,与大黄狗打了起来,不一会儿,“乐乐”就把大黄狗打跑了。为了奖励它,我回家从厨房里拿来一块肉给它吃了。
还有一次,我把鞋架上的鞋摆得整整齐齐的,便出去玩了。当我回来时,只见满地都是鞋,我试着找自己的拖鞋,可只找到一只。我一看,哦,原来那一只在“乐乐”的窝里。我气得火冒三丈,拿起一只拖鞋就去打它,它吓得躲在墙角里一动不动,呜呜直叫。这时妈妈走过来,对我说:“小杖则受,大杖则逃,这条狗大杖也不逃,可见它对你很忠实。”听了妈妈的话,我后悔了……
你瞧,“乐乐”是多么可爱啊!
在这篇状物类文章中,小作者写出了小狗“乐乐”漂亮和通人性的特点,表达了作者对小狗的喜爱之情。在表现小狗“通人性”这一特点时,作者选取的两个事例很有代表性,小狗面对凶恶的大狗是毫不畏惧,而面对小主人的责打却一动不动,对比之下,更能表现出小狗的灵性,让读者也产生了对小狗的喜爱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