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快落了,还有那么一些余晖,我瞧了一眼:紫红色的白云,配上暗淡的乌云,象只公鸡,在地上徘徊,张望。雄健有力的脚刚刚好站在那棵树上,在我看来,触手可及。嗯,舒服。温暖的热映在我脸上,身上,各个地方。在那些林立的洋房中,我看见了曾经那个学校去,啊,杨先逸小学。一块块白砖叠起了我儿时回忆。永远放松的星期五,刚刚太阳的热就像那些星期五。没有作业,看电影,去健身广场。还是那些歌,健身广场里的那些歌。奔跑,欢娱,自由,洒脱。就像在网球场上的我,听着那些歌,找寻到了曾经的温度,感觉。
迟迟望着那片天空,深怕它离去,离我远去。挡在那棵大树后,再也看不见了。教练提醒了我一下,继续练球。但那个画面一直不能忘却。从未遇过,却似曾相识。那温度,感觉,声音都在重演。马路上来往的车,好像还是那天,吃晚餐的那天。那是我第一次去藏珑房,一家独具特色的西餐厅,里面摆满了艺术品:嬉哈的狗,玩闹的孩子,珐琅的豹子等等。全都静止了,今晚又去了一次,但大多都不在了。又喝了一次水果茶,味道一样,杯具一样,灯泡一样,装修一样,人却不一样了:打着苍蝇,说着白话。不知为何,心中不时有些委婉。
那温度,感觉,声音,忘不了!
童年,难道这次,真的过去了吗?我为此惋惜,也珍惜,物极必反,不说了。
这篇写夜晚之景的散文,由黄昏的夕阳余晖勾起对母校生活的回忆,今昔对比,感觉物是人非。但文章叙事无线索,不条理,凌乱不堪。结尾一句话“物极必反,不说了”更是随意所为,不成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