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在路上遇到了一只小狗。它是一只迷路的小狗,看它十分可爱,我就暂时把它带回了家,等待它的主人来认领。
它长着一身米黄色的毛,摸上去非常细腻、柔滑。圆圆的头上镶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黑眼睛,对周围一切都感到非常新奇。四条腿强健有力,走路时把地板踏得“哒哒” 响,充满了活力,尤其是它的那几招自恋耍酷的招牌动作更是让我哭笑不得。
它最喜欢照镜子,所以经常跑到妈妈的落地镜前面照个没完。照镜子时,它总是会向我露一露它的招牌动作!
它每次秀的第一个招牌动作是放光的眼神,在镜子里,它似乎看到了一个狗狗大明星,英俊帅气。它傻傻地盯着看了好一会儿之后,还不满足。接着,第二个招牌动作出场了,它会抬起两只前腿,整个身子趴在镜子上面,美美地欣赏起自己来。欣赏着,欣赏着,不知不觉,第三个招牌动作也跟着上场,那就是摇尾巴!左边三圈,右边三圈,像是在自我赞美!
所以,我给它取了一个好玩的名字——美美,谁叫它这么爱臭美呢!
本文语言生动形象,如“圆圆的头上镶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黑眼睛,对周围一切都感到非常新奇”,精彩的场面描写也为文章增色不少。结尾点题,升华了主旨,但是内涵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