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提钱,多俗!”我知道我这题目定会引来一片唏嘘。但是,我将很大脸的振臂高呼:“我爱钱!”
我承认,我是俗人。因为在所有人眼中,爱钱等于俗人。它们的意义基本相同。俗?何为俗?大概是与纯洁清高相对立的意思吧;大概就是完全的唯物与现实主义者;大概就是街头小市民一抓一大把的那种吧。我不否认这些对于俗的定义,但我认为,一个人并不是天生就是俗人,就爱钱的。三字经的第一句不是还说了吗:“人之初,性本善。”
爱钱,是因为前代表的不只是它本身。
我曾经被问过这么一个问题:“如果你突然中了X百万大奖,你会用这钱做什么?”答案不外乎就是买东西给父母,再犒劳自己,之后救济穷人之类。而我的答案当然也落入了深深的窠臼之中。钱的用途无非是提高物质生活。这生活水平以提高,心情自然不错。让自己高兴的事儿,何乐而不为?然而受到钱的好处的人,也是如此。但原因却不尽只是因为单纯的“物质生活提高”。
例如父母。我见过姐姐打电话告诉爸妈说已得到工资,给这老两口买了这这这,那那那时,他们的表情。是因为得到了什么物质吗?显然不是。
当然,钱能轻而易举的让人享受到快乐,也能让人跌入底谷。什么因为钱而得到牢狱之灾,因为钱反目成仇,大家都已说的不愿再说。这是对本性邪恶的人来说,对于生性善良的人,钱也有不同的毒害。我喜欢的作家曾说过:“钱是翅膀,可以带你飞上高空;可钱也是脚镣,在你飞翔的同时,捆住你的双脚。”
(道理、事实)论据陈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