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只小狗,名叫欢欢,它刚来我家的时候,耳朵很小,耷拉在小脑袋两侧,黑乎乎的皮肤,两只大大的眼睛里充满了好奇。这摸摸那看看,我对它真是喜爱得不得了!因为它很活泼,所以我给它起名为“欢欢”
欢欢很聪明,一点都不怕生人;甚至还对陌生人很热情!有一次,我朋友来找我,刚进门,就被欢欢的热情给吓到了;只见欢欢在她裤腿边蹭来蹭去,还不时的舔一舔,我喊了一声“欢欢,过来!”欢欢就蹦蹦跳跳地跑过来,好像是在说“看,主人!我又认识了一位新朋友!”
等到欢欢长大了一些后,我就开始教欢欢一些本领,首先,当然是“握手”啦!
一天,我看到欢欢正在阳光下睡觉,那样子真是惬意~我走过去,把欢欢摇醒,将我的手伸到它面前,它睁开惺忪的睡眼,只舔了舔我的手,又睡过去了!我又把它摇醒,谁知人家生气了,跑到另一边睡觉去了!这一次训练失败,我吸取了教训,绝对不能在中午训练,欢欢容易困!
这次是在上午,欢欢在那里闲卧着,我走过去,将手放到它面前,它好奇地盯着我的手,不时得用两只小前爪试探,最后将两只前爪轻轻地搭在我的手上,我把它其中一只前爪放了下去,这样,我的手上就只有它的一只“手”了,我高兴地握紧它的前爪,上下晃了两次,这样就算是握手了!
我每天都会重复很多次相同的动作,这样,欢欢学起来就容易了!
果然,有一天,我照常把手放到它面前,它竟只把一只前爪放到我手上!等着我跟他握手,我当时就想高兴得蹦起来!
后来,我还教欢欢站立,欢欢也学会了。
我的欢欢真是太聪明太可爱了,真想永远把它留在我的身边!
语言平淡,不会描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