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桌是一个游戏迷。留着寸发,粗粗的眉毛、双眼皮,一副学究的摸样。可实际并不是这样的,他经常不分昼夜的玩电脑游戏,而且总喜欢朝我显摆。
“这个双休日爽呀!”同桌陈昕浩赞叹道。还刻意将“爽”字加重拉长了音。
“怎么?去哪玩了?”我疑问道。
“好吧,由我开金口给你讲讲,恩——电脑……”见我没回答上,又补充到:“英雄”
在说英雄时,他身体向左斜45°,手指弯曲成狼爪状,手心朝上从肩膀使劲往下一甩,看他手舞足蹈的样子,就知道他心里在暗爽。
“英雄是什么?”我停顿了一下。
“这都不知道,它全名为英雄联盟,里面有好多人物,如:阿狸、无极圣剑……地位如有:A、D、C……上单、中单等。我现在27级了,满级30级,牛吧!估计你去玩,一个月连2级都升不了。”他调整了一下声音,有捧吹到:“那升级很难,我一周才升11级,够少吧!顺便给你提个醒,去玩的时候别选寒冰太垃圾了,还是选无极剑圣,好打……”
他的侃侃而谈,可我一点也不懂。我皱着眉头、转着眼珠似懂非懂的点头。
同桌见我这般便叹着气:“哎,跟你讲还不如跟猪讲,也难怪,玩这个要有天赋。”
我理了理他的话,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这时班上的王远东走到我跟前,同桌立刻转向他的“联盟”。
“哎,王远东中午到我家打英雄”
从那以后,陈昕浩就和我签了“神鬼契约”——中午不写作业,以便他打个痛快。
立意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