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拙析被束缚千年的中国古代女性爱情观
中国古代女性并没有爱情。
出生在男子的绝对至尊封建社会下的女性,注定了丧失一切权利或是享受一切男子应允下的权利,包括爱情。她们没有爱情,只有婚姻。三纲五常之有夫为妻纲,作为男子附属品形式而存在女性,从某种角度来讲,女子在婚姻上也是绝对被动的。
少女初成人形便被媒妁之言相与男方,在毫不知对方性格背景长相的情况下就为父母包办捆绑式的婚姻盖上了红盖头。多的是新娘子洞房花烛夜才知夫君长相(倘使烛光昏暗就还得再过一夜),而岳父母却早已将贤婿的面貌烂熟于心。在这种更甚父母“嫁给”婿的婚姻制度下,女子的终身大事都只由着父母一手操办,自己等同于一件被标好价的商品,由父母寻求买商,男子所谓的“爱”女子,也就如同商贾爱财、农民爱地一般——以女子是否有价值为前提。不外乎娶一位端庄贤淑的正房炫耀于人前,或是纳几房貌美如花的庶室,满足私欲。与街市之上挑选货物细细筛选无多大不同。而整个过程至始至终女子只能被动于这种畸形的爱情形式与女性命运。
为了避免这种命运,就有了站在父母权贵前说“不”的。可刘兰芝的反抗是投河,而杜十娘的反抗是沉江。从道德习俗及烦琐的框框条条来看,封建体统是不允许自由恋爱萌芽的,叹才女唐婉咽泪装欢叹“世情薄,人情恶”;世外仙姝林妹妹也因有情人成不了眷属一气而亡;虽有梁祝化蝶双飞之美,却也走尽了坎坷的爱情道路。
于是就有了顺从。大多女性开始顺从甚至已迎合这种爱情形式。这也正是封建男尊女卑思想对女性爱情观的最大戕害。《金瓶梅》里潘金莲、李瓶儿虽被作为泄欲工具,却反而“以苦为乐”,于小小的西门府里争宠夺幸;《水浒》中的扈三娘被宰了全家却认贼作兄,还嫁了个五短之人,反而以为幸。封建的思想已将这些女性脑中的爱情细胞灭绝,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近乎是非颠倒的盲从与迎合。
娶妻求淑女,所谓“淑女”,不过是打杂持家,生儿育女,相夫教子,而男子才是社会的主体,才是事业的拼搏者,才是家里的顶梁柱,才是女子的终身依靠,而这种类似“贤内助”的对男子依附的女性角色不仅是封建统治思想对女性的思想桎梏的结晶,也是沿袭下来的被束缚千年的中国女性爱情观。
二、从西方罗曼帝克式爱情浅谈现在中国人的爱情观
西方是罗曼帝克的发源地。
热烈而直白的西方人对比生命价更高的爱情的高度追求缔造了一种浪漫的爱情形式——罗曼帝克式爱情。每日一个吻,一个拥抱,一束鲜花,一盒巧克力,一句“我爱你”都是罗曼帝克式爱情的表现形式。感性的分享,性感的共处,用最直白的方式表达彼此爱意,最露骨的爱情。
在西方文化打开中国国门后,罗曼帝克式爱情逐渐被中国广大痴男怨女引入谈恋爱的步骤,罗曼帝克式爱情直白地将精神上的爱有形地表现出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将抽象的爱情形式化。中国人大多是含蓄的,对感情的表露通常是言于溢表,罗曼帝克式爱情正好补缺了恋人间尚不成熟的爱情的一些空缺。
于是,含蓄的中国式爱情逐渐被罗曼帝克式爱情所替代,也逐渐形式化。
这是一个浮华时代,经济的快速发展造成人们娱乐化、物质化的病态心理,娱乐化、物质化的爱情也成为了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的产物。自由恋爱的泛滥如通货膨胀中的人民币,爱情贬值了。成了游戏,成了形式,甚至成为一些攀龙附凤的手段和堂皇之词,爱情观也被被无限扭曲和变形。
打破了传统爱情观的思想枷锁,每个人都拥有了爱情的权利后,强烈想尝试的欲望在含蓄的中国人的心中萌芽直至爆发,仅限于个人对爱情笼统而浅薄的概念以一种相处方式的姿态尝试爱情,当发现现实中的爱情与以往歌功颂德的神圣爱情的落差后便开始贬低爱情。爱情观在走向另一个极端。
越是当所谓的爱情被贬得一文不值的时候人们越是渴望真爱。毕竟爱情终究发展成了生活的必需品。社会本来就是矛盾的主体亦是矛盾的载体,辩证法告诉我们,世界的发展是由他固有的矛盾推动的。
三、简谈我的爱情观
综上所讲,作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中的一种,爱情观的社会意识的本质决定了它受社会存在的制约,不同的爱情观是不同时代的产物,因而我们应该折中地对待不同的爱情观,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既要既不可盲目顺从亦不可流于形式。
真正爱情不是片面的风花雪月,它是两个人的内心深处的情感交替与弥补,是灵魂的触动与交涉,是一个赤裸裸的人在这个尘世的补给。而他又区别于柏拉图,人有七情六欲,缘何上帝要用爱的方式解决人类的繁殖,因为爱是情和欲的统一体,如初生婴儿对母乳的渴求,他是一个人最原始的感情表达。
同时,爱情亦是一种责任,一种相伴相依的责任,用西方人的话来诠释则是“从今天开始相互拥有、相互扶持,无论是好是坏、富裕或贫穷、疾病还是健康都彼此相爱、珍惜,直到死亡才能将我们分开”,用中国人的语言来说便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本文主旨鲜明,立意清晰,内容丰富,而且颇有激情和文采议论阐述能化平淡为神奇,化抽象为形象,以形象感染人,以诗情激励人,令人备受鼓舞特别是文章结尾“爱情亦是一种责任,一种相伴相依的责任”的语句,诗意浓郁,颇为深刻、精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