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本是一个普通的人,可她认认真真的对待自己的工作,现在的我们都称她是伟大的人。
她年纪不大,却做了我们六年的班主任;年轻轻的,额头上却已有了皱纹。这不是岁月流下的痕迹,这是她辛苦忙碌的见证,手中的笔,桌上的纸,便是她的伴侣;黄昏时她的斜影,则是她工作的陪伴。
她姓帅,开始与她接触的时候,我天真地以为她没有辜负她的姓,姓帅,做事草率。那时真的是年纪太小,现在我还记得,二年级的那场冤案。那节语文课,似乎是很重要的一节,校长坐在我的旁边。课后校长向她反映了情况,于是她便扳着脸,凶神恶煞般看着我,说我上课时拿了校长的书。其实哪有这样的事,她便不分清红皂白的开始训斥我,我好像犯下了滔天大罪一般,有冤也道不出。于是我就开始厌恶她,讨厌语文课。
也许是因为讨厌语文课吧。四年级,又是一节很重要的语文课。她精心策划了很久。课上她提问我也懒得举手回答。同学们积极踊跃地举手,大概是她注意到了吧,她提了一问,问到我,她说:“请你来回答这个问题。”我先是一愣,然后站起来,不知道说些什么。因为语文我没有好好学,对于她的提问我也非常茫然。她却阳光灿烂地说:“太紧张了,坐下。”我心想,完了,我又要遭一次浩劫。思维全乱了。而课后却是风平浪静,什么事也没有。她带着微笑离开了教室,也没有叫我去办公室“喝茶”。我便开始庆幸,幸好她大度,不追究我的责任。这不得不使我对她产生了敬意。我突然醒悟,决心要好好学习,不能再让她失望。但是上课不举手的习惯,我用了两年才养成的,以后却成了改不掉的习惯。
时间又往后移两年,六年级了。那时,她陪着我们,与我们一起冲刺这“最后的考试”,夏日下午的太阳总是非常炽热,教室里的空气也是烫的,她守着教室,过一会进来看一看;黄昏时全校只剩下六年级,她陪伴着我们度过黄昏,到最后,我们还是最后一个离开校园的。虽然有很多人抱怨过她,可她还是坚持着。就这样度日如年地煎熬了七十多天。“最后的考试”来了。我知道我即将离开她了。“功夫不负有心人”,当我看成绩时,我惊呆了,语文离满分只有两分之差。此时我欢呼雀跃,她却似乎有些伤感,毕竟,剧终了,人也要散了。我的分数都源于她辛苦的付出,我不得不说;我更佩服她了。
现在往回想,觉得我白瞎了两年的大好时光,整整两年。当初就不应该和她作对,无知真的太可怕了。现在想起她,我又更加地、更加地敬佩她了。
描写不生动,表达欠文采,详略不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