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公亮

曾公亮

曾公亮(998年-1078年)北宋著名政治家、军事家、军火家、思想家。字明仲,号乐正,汉族,泉州晋江(今福建泉州市)人。仁宗天圣二年进士,仕仁宗、英宗、神宗三朝,历官知县、知州,知府、知制诰、翰林学士、端明殿学士,参知政事,枢密使和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封兖国公,鲁国公,卒赠太师、中书令,配享英宗庙廷,赐谥宣靖。曾公亮与丁度承旨编撰《武经总要》,为中国古代第一部官方编纂的军事科学百科全书。► 曾公亮诗文作品

主要著述

公亮平生著作很多,除参加编撰《新唐书》外,见于记载的还有《英宗实录》、《元日唱和诗》、《勋德集》、《演皇帝所传风后握奇阵图》和《武经总要》。《武经总要》是公亮和端明殿学士丁度于康定元年至庆历四年(1040~1044)承旨主编的一部兵书,共40卷,分前后两集,为中国古代一部军事科学的百科全书。

人物生平

仕途迁升
  曾公亮为刑部郎中曾会次子。公亮少时很有抱负,且器度不凡,为人“方厚庄重,沈深周密”。

  乾兴元年(1022年),曾公亮受父命奉表晋京祝贺仁宗登基。仁宗任命其为大理评事。公亮立志从正途登官,不愿斜封,未赴调。

  天圣二年(1024年)中进士,授越州会稽知县。

  天圣六年(1028年)他治理镜湖,立斗门,泄水入曹娥江,使湖边民田免受水涝之苦。由于父亲在会稽境内买田而犯有过失,贬官监湖州酒。

为官有能
  数年后,入京任国子监直讲,后改任诸王府侍讲。不久,升任集贤殿校理、天章阁侍讲、知制诰兼史馆修撰。一年后,应当按照旧例考试馆职,单独进献自己所写的文章,授集贤校理、天章阁侍讲、修起居注。提升天章阁待制,赐予金紫衣。

  在此之前,待制不改变服装。仁宗当面赐给曾公亮金紫衣,说:“朕于讲席赏赐你,是由于尊重宠爱儒臣。”于是主管制诰兼史馆修撰,为翰林学士、判三班院。三班院的属吏都很鄙陋,不贿赂就辞谢不可,贵族子弟,大多依靠势力请求拜见。曾公亮选取前后章程,依据情况办事,属吏不能插手。

  后以端明殿学士身份知郑州,他治理政事有才能因而声名在外,盗贼全部逃窜到其他州县,以至于晚上不关闭大门。曾经有过客丢失橐中财物,发布文书诘查盗贼,曾公亮上报:“我所辖境不窝藏盗贼,恐怕是同行的人隐藏起来了吧。”进行搜查,果然如此。

主持朝政
  皇祐三年(1051年),曾公亮升翰林学士、知开封府。嘉祐六年 (1061年),升任吏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与宰相韩琦共同主持朝中政事。

  曾公亮明练文法,任职以后,熟悉懂得了朝廷台阁的规章,韩琦经常咨询访问他。仁宗末年,韩琦请求立储,与曾公亮等共同商定大计。密州民田盛产银子,有人偷取银子,大理寺把他们当作强盗。曾公亮说:“这是禁物,偷取银子虽然是强盗行为,与从百姓家中盗取财物有区别。”为此事展开争论,于是就下达给有司议论,比照抢劫盗窃财物的法律,盗取银子不判死刑。起初,东州人大多因此法被处死刑,从这以后就没有死刑了。

  契丹指使人在界河捕鱼,又多次开通盐船,官吏不敢禁止,都说:和他们较量,将要生事。曾公亮说:“刚开始时不禁止,以后将怎么办呢?雄州赵滋勇敢有计谋,能够胜任。”派人告诉赵滋,边境祸害终于平息了。

  英宗即位,任中书侍郎兼礼部尚书,不久兼任户部尚书。之前,仁宗身体不适,辽国使者到来不能接见,让曾公亮在馆中设宴,使者不愿赴宴。曾公亮质问使者说:“赐宴不赴,这是对君主的不恭敬。君主有病,却一定要让他亲自设宴,能处之安然吗?”使者于是赴宴。宋神宗即位后,曾公亮加职门下侍郎兼吏部尚书。

晚年生活
  熙宁二年(1069年),任昭文馆大学士,累封为鲁国公。由于年老请求离职。

  熙宁三年(1070年)九月,授职司空兼侍中、河阳三城节度使、集禧观使。

  熙宁四年(1071年),曾公亮起判永兴军。在此之前,庆州士兵叛乱,被诛杀,但余党到处逃跑,从陕西以西都警惕戒备。检阅义勇,增加边境守兵,移内地租赋,人情骚动。曾公亮镇静对待,依次上奏罢免,专门裁减抑制多余的费用。长安豪强喜欢制造谣言,声称士兵埋怨削减费用,打算在元宵夜勾结其他军队发动叛乱,邦人十分恐慌。有人劝曾公亮不要出游,曾公亮不为所动,张灯尽情观赏,和宾客佐僚直到傍晚才回来。任职一年后回到京师,不久就以太傅致仕。

去世
  元丰元年(1078年),曾公亮逝世,享年八十岁,神宗临丧哭泣,为他辍朝三日,追赠太师、中书令,得以配享英宗庙廷,谥号“宣靖”。到下葬时,神宗亲自篆写碑首名为“两朝顾命定策亚勋之碑”。


为官经历

  北宋曾公亮一生居官,致力于革弊兴利,为富国强兵奋斗。天圣年间,西夏叛宋,朝议兴兵讨伐,皇上拿不定主意。曾公亮上奏《征怀书》,书中奏说,治天下之根本,当采取先怀柔后征伐的策略,否则,师出无功,敌寇益炽而累军。仁宗采用怀柔政策,西夏率服。庆历年间,曾公亮针对时弊提出“择将帅”以加强武备的主张。他认为:择将之道,唯审其才之可用,不以远而遗,不以贱而弃,不以诈而疏,不以罪而废。他认为造成将不称职的原因,并非世无将才,而是选之不得其要,或用人不能尽其才。他建议选将必先试其才,所试有效,方给显官厚禄以重其任,然后委其命而勿制约,用其策而无怀疑。同时他又提出裁减冗兵的方案,以减轻国家财政支出。针对北宋吏治混乱之弊,他提出废除“磨勘法”,对各级官的任用和升迁采取考课督察的办法,即“三考有善政者,则升其官资,两任有善改者,则升其任使,无成绩者则罢黜。”

  曾公亮对邻国的无端生衅,总是针锋相对,寸步不让。英宗时候,契丹贺正使在馆,朝廷按例赐宴紫宸殿。当时英宗有疾不愈,命宰臣曾公亮就馆宴之。契丹使者认为这样是破坏惯例,有失他们的尊严,因此不愿即席。曾公亮毫不客气地说:“赐宴不赴,是对君命的不诚!人主不愈,要求其必亲临,居心何在?”使者听了这入情入理的话,无言可答,只好乖乖就席。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春,契丹遣使萧禧来言:“代北对境有侵地,请遣使来共同分画。”神宗皇帝得报,即以手诏赐韩琦、文彦博、曾公亮。手诏言,朝廷与北虏通好已将八十年,近岁以来,生事愈多,代北之地,素无定封,设造衅端,妄来理辩……曾公亮在给神宗的疏奏中说道:“乞选将帅,整兵以待敌。”准备随时给挑衅者以迎头痛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