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法自毙

【词语】作法自毙

【拼音】zuò fǎ zì bì 
【注音】ㄗㄨㄛˋ ㄈㄚˇ ㄗㄧˋ ㄅㄧˋ
【近义】自作自受 作茧自缚 咎由自取 自取其祸 自投罗网 自取灭亡 自掘坟墓 自食其果 多行不义必自毙 自讨苦吃 以邻为壑 
【反义】嫁祸他人 引咎自责 嫁祸于人 



词语解释

  1. [make a law only to fall foul of it oneself;be hoist with or by one’s own petard;get caught in one’s own trap] 立法者犯了自己所立的法而为其所害
    1. 怎奈此时官场中人,十居其九是吃烟的,哪一个肯建这个政策作法自毙呢?——《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

国语词典

  1. 比喻自作自受。参见「为法自弊」条。
    1. 《聊斋志异.卷四.余德》:「余笑起,飞一巨觥;酒方引满,蝶亦飏去。顷之,鼓又作,两蝶飞集余冠。余笑云:『作法自毙矣。』亦引二觥。」

网络解释

  1. 作法自毙
    1. 作法自毙,成语,作谓语、宾语、定语,意思是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泛指自做自受。出自《史记·商君列传》:“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